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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要求过户,房子被要求过户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8-15 16:31:18 教育要求 0次 作者:叁代教育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子被要求过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子被要求过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二婚女方要求房子过户合理吗?

这么目的性明确的女人,我觉得你实在没有必要继续跟她再谈下去,她看中的就是你的房子,而且很担心这个房子将来落不到她身上,所以她想提前把这个房子过户,给自己预定下来,确定你的房子一定留给她,并以婚姻作为筹码。

房子被要求过户,房子被要求过户怎么办

再婚夫妻相互之间,感情的成分比初婚要少很多,很多时候,尤其需要用理智取代感情,尤其牵扯到房子等大宗财产,一定不能冲动,要多跟孩子们商量。现在借着婚姻骗婚的人,不在少数。

二婚女方要求房子过户,我觉得你把二婚这两个字去掉,你结婚,女方如果要求你婚前买的房子,写上她的名字你觉得合理吗?

我觉得这件事不应该在合不合理的角度上谈,而是你们的感情到没到你能给她房子的程度?!

如果到了,就可以,不到就不可以,其实挺简单的,这事没有理可以讲的。

不合理。因为这是婚前财产,你们应该做了婚前财产公正的。既然你在犹豫又纠结了,为啥还要二婚呢。如果你真爱女方,应该是毫无防备的生活,能给的尽量给。如果你觉得她的目的不存,可以过户给你的孩子。这样你不会有啥损失。付出同等才会有回报。

二次结婚前,我和前妻生的女儿要求把我的房产过户到她的名下,我该怎么办?

你和前妻离婚,对女儿的伤害最大,你女儿应该是一直缺乏安全感的孩子。如果是我的话,我不会过户到她名下,但是会带她去做个有法律效力的公证遗嘱,房子所有权归孩子,你在世时有居住权,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毕竟这是婚前财产,和你的后老婆没一毛钱关系,但如果后老婆是冲着你这套房子来的,正好给你识人的机会。

如果你女儿是判给你前妻的,那就直接拒绝。

因为关于你女儿的问题你们离婚的时候已经谈的很清楚,所以没必要在这个时候纠结。如果你要给你女儿,可以在以后条件宽裕一些,等到女儿出嫁的时候弄点添头。

如果你女儿是跟着你的,那就要看实际情况了。

如果你家条件不好,只有这一套房子,打算跟现任再生一个孩子,那你的女儿就属于随时被抛弃的角色,她要自己的一份保障很正常,说不定以后那个后妈对她不一定怎么样。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把你家房子写你和你女儿的名字,约定一人一半,如果以后又生了自己的孩子,那么你可以把你自己那一半赠送给另外的孩子,对待前妻和现任的孩子也就做到一样了。

如果你家条件好,并且你以后打算跟现任一起生儿子的话,可能你们家还要再买一套房才行,毕竟现在年轻人愿意跟父母一起住的很少,那么你可以考虑把这一套过户到你女儿名下。

不过综合起来,这个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毕竟你跟现任结婚,婚前肯定你的现任对于房产证上的户名是要计较的,最好的办法还是一半写你,一半写你女儿,这样你女儿有了保障,以后你那一半看情况是继续送给女儿,还是给另外的孩子。而且产证上也不一定非要你跟你女儿一人一半,份额是可以进行划分的,这就要你自己来衡量了。但是不管怎样产证上加你女儿名字是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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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听她的,自己要有主见,你自己的房子凭什么过户到你女儿的名下?就因为你要再次结婚?你女儿太自私了,你依了她你将来就有可能过的非常凄惨。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和你的后来的老婆无关,你女儿如果怕你死了之后后来的妻子继承财产,你可以公正遗嘱,你后来的老婆如果真的想和你过日子,就不会在意你的房子但是不能更名,否则你到时候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1.离婚的原因,过错方在谁,如果是你,可以考虑以遗产的方式补偿女儿,如果不是你,房子还是自己留着给下一任妻子一个保障。

2.房子如果当时离婚时候给过前妻经济补偿可以考虑自己留着。

在一个如果决定过户给女儿,应该提前告知现任妻子,让人家决定要不要嫁给没房的你。

还是建议以遗产方式女儿,毕竟你对二婚的妻子也有责任

你可以告诉她,你去世之后,她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你的房产的应得份额,现在说这个太早了。(虽然你女儿不要脸,但是也不要直接拒绝,彻底把关系搞僵。)

对于中老年人来说,死之前,财产都必须抓在自己手里,这样才有主动,生活才不求人,儿女孝顺,写好遗嘱把财产留给他们就行了。

如果你答应的你女儿,就算最好的情况,女儿孝顺,房子你继续住,但是万一她有个三长两短,这房子就要按照你女儿的财产继承,你女婿要再娶,难保你不会被扫地出门,流落街头。

所以,可以委婉拒绝,坚决不能答应。

做人,有些可以通融,但是原则问题必须寸步不让!

祝你好运!如有不妥,欢迎在评论里指正!

买了个二手房,快过户了,中介告诉我房子有贷款,怎么办?

首先,你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因为,中介和原房主存在故意隐瞒。具体的话,你可以仔细看下合同约定。

其次,如果你确实还想要这套房子,可以让中介和原房主想办法,你不用参与其中。你只用按合同约定就行。如果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不是因为你方原因造成不能正常过户,可以要求原房主支付违约金,或是要求给你支付相应的赔偿。

最后,希望你们能友好协商解决,中介也会帮助你们寻求第三方垫资公司,只不过可能要求你给他们时间上的支持。

希望你能买到满意的房子!

房子都要快产权过户了,这时候中介说房子还有贷款,还抵押在银行,出现这事儿,中介应该承担责任。

如果产权还在银行抵押,中介应该更早的时间和买家进行沟通,以便买家能够减少购房的时间和风险;或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解决这抵押问题买卖双方怎么来更好的解决。中介为什么会在产权交易前一天才说产权抵押在银行呢?

这里可能有以下一些原因:

①、中介经验欠缺

中介可能是刚做这行,或者做这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没有太多经验,这就导致有些问题,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考虑周全,出现一些失误。

②、中介故意隐瞒

有些中介会把一些关键问题故意隐瞒,先把合同签订后,把买卖双方捆绑在一起再说,把最棘手的问题放在后面解决。

能够解决,这交易就能够完成;不能顺利解决,这交易就失败。

③、卖家缺乏交易常识

这也可能是卖家的事情,很多卖家或者买家对二手房交易的常识是欠缺的,卖家可能不知道产权还抵押在银行怎么来交易,当中介给他说要产权交易的时候,卖家才说,自己的产权证还在银行,这时候中介也就只能把这事告诉给买家。

我是专业卖房15年——大虫小哥美居家

首先这个问题完全是卖方及中介方的责任,买方没有权证和义务帮卖方还贷款,卖方在签订合同付定金前隐瞒了该房产存在贷款有抵押的事实,这个是属于严重失信行为,已构成违约是主要责任方;另一方面中介方为了促进该交易疏忽大意,交易前并没有进行该房屋查册,次由于中介方过错造成交易出现问题,是次要责任方。在这种情况下大哥认为是有两种解决方法处理的,现在小哥分享一下:

一、买方想继续交易

如买方想继续交易下去,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议中约定卖方负责多少天内还清该贷款并注销抵押后几天内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卖方没有资金还款的可以进行第三方垫资还款,该垫资利息由卖方负责承担。

二、买方不想继续交易

如买方不想继续交易,买方应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及中介方,限定卖方几天内退回已收定金并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限定几天内中介方退回已收的中介服务费并保留对中介方的追究权利,如违约的双方仍不配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卖方及中介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您好,目前您的这个问题从几个方面来解决!

1.确认要购买的房子产权人具体抵押了多少钱?(这个主要是来确认是否会资不抵债)抵押的日期是什么时候?抵押的对象是银行还是机构或者个人!

2.从现在开始收集证据,包括不限行微信或者录音,中介的还有业主的,以备在最后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双方一起去房地局去做房屋核验,看看房屋还有别的抵押没?

4.如果房屋真的就一个抵押,让中介去找第三方担保垫资来为业主办理解押,手续费你们可以协商着来!

最后记住,在问题什么都未明确之前,不要再出一分钱,谨防越陷越深!祝早日解决问题!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看问题描述,签合同的时候,中介和房主都说房子没有抵押,审批贷款通过了,才告知有抵押,可以确定的是,房子不能短时间内凭空出了贷款,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性,签合同的时候业主和中介故意隐瞒了!至于隐瞒的目的,就不得而知了!

在二手房交易中,有贷款很正常,没有必要隐瞒!房子抵押贷款也分正常的银行按揭贷款,现房抵押贷款,银行二押,贷款公司的抵押以及民间借贷!不管什么类型的贷款,签合同时应该如实告知客户!

一般有抵押的房子,签合同时会注明解押款来源,或者买家首付款,或者业主自筹款,又或者是第三方垫资款!房子抵押信息以及抵押金额,客户有知情权!但是客户并没有为业主解押的义务!你到了过户才知道房子有抵押,所以拒绝拿首付款给业主解押,并没有错!

既然银行贷款审批已经通过了,让中介和业主想办法解押就是了,因为贷款批过了,解完押过户当天就该付首付了,所以无论是业主自己借借还是找第三方垫资,这个钱一个月都用不了,让业主去解决就行!

总体来说,出现这种情况,责任在中介和业主,不在买方!没有撤押的房子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所以现在只能等!催促中介协助业主早日解押!从而办理后续的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子被要求过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子被要求过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