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队要求滴滴,救援队要求滴滴打车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救援队要求滴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救援队要求滴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郑州跑滴滴专车可以吗能挣多少钱?
每天跑15个小时左右的话,一天约400元,那么一个月下来能够挣一万三千元左右。
每天能够保持在15个小时左右,虽然收入每个月能有一万四千多元,但是如果抛去其他的费用的话,收入根本就没有那么多。首先就要说一下油钱,每个月的燃油费起码要4000块钱左右吧,毕竟或者是租的人家公司的,每个月除了油钱还要交租金。
另外作为开车的人来说,违章是难免的,哪怕是开了很多年车的老司机都没有办法避免。违章的费用和保养车子的费用,每个月的开销就能达到8000多块钱,如果这样算下来的话,自己到手也就4000多块钱。
扩展资料:
社会事件:
2018年4月29日凌晨,疯蜜创始人张桓撰长文表示在打车途中遭遇司机打人事件,导致眼部软组织挫伤;张桓质疑滴滴平台对司机管控力度不够,处理问题拖泥带水,“打了滴滴客服电话N久没人接,只好打110,截止现在事情过去了4个小时,滴滴那边依然毫无音信。”
2018年5月5日晚,在广东肇庆端州区文明北路附近,由于滴滴司机未按约定时间到达接驾地点,乘客抱怨称要给司机差评,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滴滴司机要求乘客删除差评,但遭到拒绝。随后,司机从车上拿出刀,威胁乘客删除差评。
2018年5月6日,一位滴滴乘客在郑州航空港区搭乘一辆滴滴顺风车赶往市内时遇害。“空姐打滴滴遇害案随着嫌犯的死亡已经告破,滴滴曾在微博发布“空姐遇害案”百万寻凶消息,打捞出嫌犯尸体的水上救援队,委托律师向滴滴协商赏金。代理律师称正与滴滴方协商。
如何看待空姐遇害案中打捞疑犯救援队向滴滴协商百万赏金?
本案关键为:
1.支持滴滴方的观点为:水上救援队属于民办非营利组织,具有救援和打捞的义务;
2.支持水上救援队的观点为:滴滴的悬赏是自愿的,在法律上属于单方允诺,有人或者有团队完成了悬赏的要求,该单方允诺即达到了兑现的要求,滴滴应当履行合同的义务,这也是契约精神的要求;
3.个人支持水上救援队,因为无论是道德上,还是法律上看,滴滴兑现其悬赏均在情理、意料之内,否则成为空头支票,失信于人,则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将悬赏作为免费公关的手段,反观水上救援队,其属于民办非营利组织,而不是政府部门(享受国家财政支持),其资金来源可以是来自第三方募集,故接受该笔悬赏作为组织的经费也并无不当,也是鼓励、维持这种民间组织生存的方式,也激励了社会责任的担当行为。
4.维权途径。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不可以给这么多钱,这样的话和抢劫没啥两样了,滴滴说的是提供线索,找到人给百万赏金,应该按照线索的重要性给赏金,救援队的本质工作就是打捞,不能以这个为借口而领取百万赏金,滴滴只需要支付打捞费用就可以,再者可以适当的加钱。
整件事情合情合法,因为这是滴滴公司自愿承诺的,所以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说到做到。
“空姐遇害案”发生以后,滴滴公司为了挽救处于舆论漩涡的公司声誉,采取了很多措施,并于案发当日晚间发布悬赏通告,悬赏100万元寻找顺风车司机刘振华。并公布了这名顺风车司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电话信息。滴滴方面表示,如发现这名司机的行踪,请避免与此人直接接触。对于提供线索的热心人,滴滴将视线索重要程度给予最高100万人民币的奖励。
滴滴公司发布的该通告,在法律上叫做“悬赏广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即如果有人根据要求提供了顺风车司机刘振华的线索,那么滴滴公司就应当履行承诺支付赏金。
5月12日4时30分许,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在距离嫌疑人跳河点下游约50公里处的郑州市西三环附近一河渠内打捞出一具尸体。经过牙齿、纹身等外部特征辨认符合嫌疑人体貌特征。据此可以认定,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已经找到了顺风车司机刘振华的线索,而且是重大线索,因为找到了犯罪嫌人的尸首也就宣告了整个案件的告破,因此滴滴公司应当根据承诺支付最高100万的赏金。
我认为,滴滴公司于情于法都应当支付赏金,最好是主动支付,这样兴许能让公众觉得滴滴公司起码还是个诚实信用的公司,这比任何公关行为都更能拯救公司的社会声誉。遗憾的是,滴滴公司目前还没有做出正式回应,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的代理律师称不排除走诉讼途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救援队要求滴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救援队要求滴滴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