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工作要求,消防大队工作要求高度重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消防大队工作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消防大队工作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有几点要求?
1、完善消防化救作战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开展消防气防化救综合演练,提高队伍和岗位职工的实战能力。搞好“11.9”消防活动,开展丰富且有教育意义的消防运动会。
2、加强对职工消防安全技能操作的培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对车间义务消防队伍组织开展培训,增强他们扑灭初起火灾的能力,使职工能担负起初期火灾的扑救和正确开展自救互救。
3、抓好消防队伍的准军事化管理,注重提高消防队伍人员素质,教育队员之间要团结和懂得拼搏,从思想上抓起,使我队处于较为稳定的状态中,提高队伍实力。努力建设一支合格、过硬的消防战斗队伍,做好各项消防工作。
2020消控室值班人员人数要求?
1、2020消控室值班人员人数要求是不少于2人。
2、消防员,政府或民间团体所成立的救灾救人团体成员。
消防员的职责主要为消灭火灾及救护服务,同时也参与其他救援工作。
3、消防员作为特殊的救护职业,需经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训练,保证具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要求。
根据《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消防控制室应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人数不行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因此2020年消控室值班人数不应少于2人。
消防安全知识: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做那些工作后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被责令停止施工,整改之后申请恢复。 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把被指出来需要整改的地方,按照消防部门的处理意见实施整改完毕后,到消防部门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消防大队工作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消防大队工作要求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