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监管的工作要求,新监管的工作要求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监管的工作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新监管的工作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其中,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明确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个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以内对负责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监督管理;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明确了除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以外,其他的副职都要根据分管的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一定的职责,承担一定的责任;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明确了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兼顾安全,否则出了事故以后,企业管生产的人员也要承担责任。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就是我们安全生产领域所讲的“三个必须”的原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考察中石化黄岛经济开发区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爆燃事故抢险工作时首先提出来的。这次修改《安全生产法》将“三个必须”写入了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
银行对客户信息的保密有哪些规定?
1,客户信息保密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29条第一、二项中,规定了“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2,个人储蓄存款保密制度:“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单位存款保密制度:第30条规定,“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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